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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千山街三段6号黄河路社区三楼房屋出租项目流转公告

德阳市 其他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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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千山街三段6号黄河路社区三楼房屋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位置

面积   (平方米)

租赁价格   (元/年)

租赁期限(年)

其他

1

黄河路社区三楼307号、308号、311号

133

23000

5

简装、通电

2

黄河路社区三楼309号、310号

87

16000

5

简装、通电

1.经营业态合规要求

①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使用该集体资产,经营业态需符合所在区域商业规划及周边居民生活需求。

②严禁将该集体资产用于污染环境、黄赌毒、非法集资、传销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

③不得经营产生严重噪音、刺鼻异味、粉尘扬尘、污水废渣等扰民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KTV、迪吧、金属切割加工、喷漆作业、废旧物资回收等。

④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

⑤经营餐饮、美容美发、洗浴等行业的,需自行办理环评、排水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置隔油池、油烟净化设施等环保设备。

2.装修与改造管理

①承租人如需对该集体资产进行装饰装修的,必须事先向出租人提交装修方案(含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材料清单等),获得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②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重墙、柱、梁、楼板),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外立面、门窗等),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及相邻关系,不得超设计荷载使用。

③装修施工应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周边用户正常生活。

④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饰装修,凡形成附合且不可分离的部分(如吊顶、墙面造型、地砖、固定橱柜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损坏;可分离的可移动物品(如可移动货架、灯具、空调等),承租人有权搬离,但搬离时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坏。

⑤因承租人装修导致房屋结构受损或安全隐患的,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赔偿出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3.日常维护与安全责任

①承租人全权负责所租赁该集体资产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安全管理。租赁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线路、门窗、墙面、地面、屋顶、防水层等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和保养。

②承租人应建立安全排查机制,及时消除消防、用电、用水、燃气等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租赁标的始终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有效性。

③租赁标的使用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第三方损害及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触电、漏水、坍塌、人员伤亡等),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与出租人无涉。

④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4.转租与权属管理

①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进行转租、转借、分租、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变相转让使用权。

②若因经营需要确需转租的,承租人应提前【30】日向出租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转租合同内容不得与本合同约定相抵触,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剩余期限。

③承租人不得擅自处分、侵占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得通过拆分、变相转让等方式损害集体资产权益。

④严禁利用租赁标的从事任何损害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利益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日常经营配合义务

①承租人需主动配合集体经济组织、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单位对租赁标的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核查。

②承租人应如实提供资产使用、运营管理、安全排查、人员信息等相关资料,配合完成各类统计报表。

③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行政许可、备案、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消防验收、环保审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④承租人应保持租赁标的周边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得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

6.合同提前终止与违约责任

①合同期内,承租人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人,并按交易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②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已支付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赔偿出租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空置期间的租金损失、再次招租的中介费用等)。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擅自改变用途的;擅自转租、转借的;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活动的;拖欠租金超过【30】日的;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7.征收补偿处置

①征收服从义务:租赁期间,因公共利益需要,标的资产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交易双方均应服从,合同自征收决定生效时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②合同终止与费用结算:自征收决定生效之日起,交易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出租人应在征收补偿款到位后_30日内将剩余期限的租金退还承租人。

③征收补偿费用归属:

A.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主张。

B.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补偿对象以合法权属人为准,补偿标准按照本项目征收实施时点有效政策文件执行。

C.搬迁补助费:归承租人所有,用于补偿承租人因搬迁产生的费用。

D.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以实际使用人或经营人为补偿对象的其他补偿款项,归承租人所有。

④征收公告后的义务:征收公告发布后,承租人应立即停止新增投入,不得抢建、抢装。因抢建、抢装所增加的补偿费用不予认可,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⑤配合征收义务:承租人应在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有序完成搬迁、设备拆除及场地清理等工作,配合征收实施。逾期未处置的资产及物品,视为放弃所有权,出租人或征收实施单位有权处置,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⑥补偿款申领:征收补偿款中归属承租人的部分,由承租人自行向征收实施单位申领或由出租人配合承租人向征收实施单位申领。出租人不得截留、挪用归属承租人的补偿款项。

⑦争议处理:双方就补偿款项归属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到期处置

①合同到期时,承租人应在合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将租赁标的清空并交还出租人。

②承租人逾期未搬离的个人物品,经出租人书面催告【7】日后仍未搬离的,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所有权,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处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③承租人交还租赁标的时,应确保干净整洁、设施完好(正常磨损除外)。出租人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接确认书。

④合同到期后,如出租人继续对外出租该集体资产,本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享有优先权的,承租人应在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书面提出申请。

9.其他约定事项

①租赁标的以现状交付,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现状及周边环境。

②承租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物业、垃圾清运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项目实际,以下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发布渠道:[链接]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至17:00,周期内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11-12号农交所窗口。

3.报名资料:

(1)《交易申请书》-可在“交易条件-资料下载”处下载。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人为优先权人的,还需提交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原承租人交易合同等。

4.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登录[链接](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德阳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金额:标的一6000元;标的二5000元。

(2)缴纳时间:公告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 意向承租人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交易保证金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承租人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承租人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交易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租金、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需全额转为租金或履约保证金的,承租人应在结算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承租人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出租人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出租人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承租人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出租人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承租人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承租人在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出租人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租金,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承租人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按以下方式组织交易:

☑ 网络竞价

①系统按挂牌价格自动启动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次(年租金),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人;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意向承租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④意向承租人应在竞价活动开始前登录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测试网络连接、熟悉操作界面等;竞价时间一到,系统开放报价功能,意向承租人点击“我要竞价”进入竞价大厅,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即视为有效且不可更改或撤销;意向承租人对自己的账号、密码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因账号信息泄露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3.组织交易时间: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                  

七、交易服务费

1.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免收承租人交易服务费。

2.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不适用德委办﹝2022﹞3号文件免收政策。

八、合同签订及租金支付

1.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项目重新挂网。

3.本项目租金支付方式为:

☑分期支付,承租人须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后续价款按《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按年进行支付,每年提前30日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4.目前标的暂由他人使用中,如本次招租现使用人未取得承租资格,将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搬离。

九、其它披露事项

1.本项目目前无原承租人。

2.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艾华明,联系电话:13990295059。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出 租 人:旌阳区东湖街道黄河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艾华明

联系方式:13990295059

联系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千山街三段6号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18981002876

联系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11-12号农交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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