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江苏省食品园和医药(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XS2025162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
一、招标条件
本食品园和医药(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200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黄氏喉康中医药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食品园和医药(二期)项目包含食品园21-1号地块产业园和医药供应链
产业园(二期),其中:食品园21-1号地块产业园建设规模:建筑面积39692平方
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98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3705.4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
度44.55米,最大单跨跨度10.4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2116.18平方米,最大层
数7层;医药供应链产业园(二期)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1500平方米,其中地下
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25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43.1米,最大
单跨跨度9.4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5200平方米,最大层数9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食品园和医药(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食品园和医药(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各方均必须提供),且具备下列资质:(1)
设计资质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具备[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
计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满
足):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
承包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
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2、财务要
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2年-2024年);(如投
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年份,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各方均必须提供)。如财务报表页数过多,可提供关键页
(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提供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签章页,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3、企业应当具
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含)以
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
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
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
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
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
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
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
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为五年,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发布
首日计算;合同金额以合同价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上述资
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来承担过单项
设计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5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
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
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
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
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
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为五年,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
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首日计算;工程造价、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
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设计合同上所注为准,如两者不一致
时,以设计合同上所注为准,如两者均未注明,提供发包人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
明资料。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五年(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00㎡的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
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
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
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
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
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为五年,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发布
首日计算;合同金额以合同价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上述资
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4、其他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
备[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或[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应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人本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
建工程;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
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
中;(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
人本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工程。(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
人。(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
具体要求详见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本项目为线下纸质招投标。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
相关资料。2、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到2025年12月1日,每天9:00-11:3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3、获取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本费:300元/份。具体可电
话咨询。4、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需递交加盖公章的
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注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
件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
理,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5、其他有关事项: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投
标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具体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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