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ZTSSJ-HYR-WZ-2025-084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预埋件,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墩身预埋钢板 | 500*500*20(焊接4支16*348圆钢钩子) | 块 | 480 | ||
2 | U型套筒N9 | 套 | 360 | |||
3 | U型套筒N17 | 套 | 360 | |||
4 | U型螺栓 | M12*664 | 套 | 2000 | ||
5 | 法兰盘 | 595*10 | 块 | 100 | ||
6 | 特大抱箍 | 4B4 | 套 | 78 | ||
7 | 地脚螺栓 | 25*1500 | 套 | 1980 | ||
8 | U型螺栓 | 25*1350 | 套 | 2250 | ||
9 | 竖版 | 400*300*20 | 块 | 200 | ||
合计 | 7808 |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
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
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
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7.生产能力:生产厂年生产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8.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中连续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相关报表(三张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9.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发票(至少提供一张发票),注册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10.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3年9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11.其他要求:
i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ii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iii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
12.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13.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采用固定价格结算。
2、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结算采用一票制。
支付比例:货款由甲方账户进行支付,甲方将根据资金及工程款到位情况且在材料验收合格后并按时开具合格发票后次月开始支付该批结算货款的75%(甲方每次收货款时,须开据同等金额的收款收据),该批结算货款的20%在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无其他质量缺陷三个月内支付,预留5%作为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该批货物交验合格,六个月的质量保证期满后按交验批次付清。
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网银、铁建银信等进行结算(兑付期限为6个月,若乙方提前支取货款由乙方承担贴息)。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4.近两年(2023年、2024年)中连续两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相关报表(三张表);
5.类似项目的供货合同及对应的发票(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业绩证明等材料;
6.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7.物资报价表;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5年12月29日15时00分前在铁建云链平台予以报价。
联系人:宋浩
联系方式:15234833707
邮箱:ztssj2byj8@163.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
站前Ⅷ标项目经理部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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