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佳农局函【2025】1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及省级匹配资金,招标人为桦南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宇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总工期348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3建设地点:桦南县闫家镇、大八浪乡、梨树乡、柳毛河乡(具体以图纸发生位置为准)
2.4 总项目建设内容:
总建设面积为15万亩,其中:新建面积为 12万亩,改造提升面积为3万亩。具体包含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具体以实际每个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闫家镇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3089538.67元;
第二标段(大八浪乡建设内容为:包含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1933670.49元;
第三标段(梨树乡、柳毛河乡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02329140.06元;
第四标段(大八浪乡、闫家镇、梨树乡、柳毛河乡建设内容为: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3918623.99元(其中闫家镇:9624489.45元、大八浪乡:8091594.98元、梨树乡3629577.69元、柳毛河乡:2572961.87元)。
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若出现兼投情况以靠前标段为有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第一、二、三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第四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有机肥料登记证(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针对拟采购的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第一、二、三标段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 3 个月(2025年06月- 2025年08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第一、二、三标段潜在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B7%A5%E7%A8%8B%E9%87%8F%E6%B8%85%E5%8D%95%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 2025年09月16日17时至2025年09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公告发布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
8、其他说明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EF%BC%89%E3%80%82%3Cp%3E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EF%BC%89%3Cp%3E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54-6236279
招 标 人:桦南县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佳木斯市桦南县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454-622197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宇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6646438982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