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202512000625 |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永泰建筑有限公司100%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垫江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
| 转让比例 | 100 |
| 挂牌价格 | 0.3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5-12-09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重要信息披露 | 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4年度审计报告;3.2025年10月财务报表;4.资产清查报告;5.职工大会决议;6.产权交易合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同意并无条件接受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决议》的全部内容,成交后妥善安置职工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职工大会决议》。2.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0.2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3. 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公示的合同版本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拒签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7.交易及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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