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北部城中村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北部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2025〕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南溪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拟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南溪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5〕8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贯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勘察及设计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拆迁城中村房屋556户,新建住宅1896套,建筑面积256000平方米,配套新建道路13623m、绿化19343m2、垃圾收储1套、养老、托幼、助餐、日间照料2481m2、停车场57524m2、充电桩234个、便民服务设施370.81m2、文化体育设施7套。 2.4计划总投资:115000万元。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90个日历天(至合同签订之日起)。 2.6招标范围:①工程勘察工作:【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测量测绘(包括原始地貌测绘、单项工程的测量、竣工测绘等)、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技术交底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 ②工程设计工作:【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装修、设备设施以及附属设施、消防、景观绿化、抗震专项、人防专项等设计)、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投资不低于7亿的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单位应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9 00:00 至 2025-09-25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09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