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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吉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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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2-00079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

2.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3.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沈阳市和平区南昌街五号)

二、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付款方式

货款以实际发生为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开具发票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采购货款,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送货品种对应。

四、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现拥有教职员工约170人、学生约2200人,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为学校食堂提供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五、品种要求及分类质量要求

本次采购不含米面油。

(一)品种要求: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干调类和其他与采购人约定的副食品类食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6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002包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

2.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3.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一校长白岛第二小学(和平区仙岛南路239号)

二、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付款方式

货款以实际发生为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开具发票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采购货款,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送货品种对应。

四、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一校长白岛第二小学现拥有教职员工约190人、学生约4030 人,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为学校食堂提供大宗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五、品种要求及分类质量要求

本次采购不含米面油。

(一)品种要求: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干调类和其他与采购人约定的副食品类食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0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开标时可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如选择现场解密,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提前下载好所需插件)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至开标现场,现场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7.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8.本项目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昌街五号
联系方式:024-23251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室
联系方式:024-23377377
邮箱地址:cxxmgs@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74817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24-2337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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