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二路道路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评审)
1.招标条件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二路道路管网工程
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迁行审投资
审
字
〔
202
5
〕
140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及上级补助资金
,
国有资金占比
0%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
建设单位
为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二路道路管网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概况:本
项目
为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二路道路管网工程
,
总
投
资
882.1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价
457.238065
万元,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约
345.504
米,规划红线
18米,其中车行道宽13米,两侧人行道各宽2.5米
,建设地点:
迁安市滦河生态城,北起纬一街,南至纬三街
。
2.2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
本项目施工图纸包括的道路工程及排水、交通等附属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
最高投标限价
256.569626
万
元。
2.3计划工期:
114
日历天
。
2.4质量标准:
合格
。
2.5其他:
1)项目编号:G1302832500382001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评审方式:分散、远程、异地、双盲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
2 同时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以及其他
/
资质。
(
□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
3.
3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
3.
3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
3
.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3.
3
.4其他: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3.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
5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
/完成过
/
业绩;
□
3.
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
经理
3.7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
/
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8
如拟派项目
经理
在投标截止日
当日
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
经理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
经理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
过
/
业绩
。
3.
9
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只需在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承诺书
”中按照给定内容作出承诺即可
。
(三)其他
3.
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
3.1
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经理
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
3.1
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1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
5.2
逾期
递交至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0315-5218587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5-7639727
电
子
邮箱:
qazbb7639727@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1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9.2本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9.3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9.4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惠招标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惠招标投标系统。
9.5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可参考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首页“办事指南”中“惠招标-河北招标集团专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9.6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可办理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9.7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9.8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9.9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10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
9.11严禁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股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选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付费主体由投标人承担,平台使用费金额900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
迁安市燕山中路
3366号
联系人:
贺先生
联系电话:
0315-7637174
电子邮箱:
qayuelaiyuehao123@163.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迁安市锦绣家园小区
7号楼1单元
项目负责人:
高怀伟
联系电话:
0315-5218587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0315-5218587
电子邮箱:
hbjiapeng@163.com
2025
年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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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