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44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肠镜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更正为:
采购包1: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本次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品牌型号须完全相同,销售方不限)。 2.投标人配备针对本项目的专职售后维修技术人员。采购包2: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本次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销售方不限)。 2.投标人配备针对本项目的专职售后维修技术人员。采购包3: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本次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销售方不限)。 2.投标人配备针对本项目的专职售后维修技术人员。采购包1-3适用,本国产品价格扣除:(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可享受价格扣除。(2)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应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时,供应商还需提供《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本国产品成本比例的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包1最高限价(元): 301,000.00,采购包2最高限价(元): 7,850,000.00,采购包3最高限价(元): 670,000.00 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
联系方式:028-87393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028-87050033转2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028-87050033转2028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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