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银医合作”的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机构业务部关于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银医合作”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机构业务部关于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银医合作”的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机构业务部关于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银医合作”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机构业务部关于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银医合作”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2023、2024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实力、盈利能力、服务能力和经验;(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注: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5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期内,不良行为处罚包括: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情形。(以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展示信息为准)
3.8投标人需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的;
(2)存在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
(3)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的。
3.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及/或其他权利,并已就此对招标人或投标人提起(或有迹象表明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本次所投项目归属地除中国建设银行以外,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往同类项目中,未被列入招标人禁入名单/黑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以及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称,无关联单位的声明函中承诺无上述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3日16时00分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不需要提供)(4)投标人资格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将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机构业务部关于沈阳市妇幼保健院“银医合作”的采购项目
2.2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2.3项目编号:TXJ-024-2025144(龙集采编号:L250087/01)
2.4招标范围:全功能自助一体机、挂号缴费机等硬件设备及软件。
2.5标包划分及中标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择一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由省行中标供应商进行统一管理。
2.6履约期限:60个自然日。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交货期:60个自然日。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0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全部为软硬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