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智慧港口建设项目BYG-ZHGK-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智慧港口建设项目 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局以宝行审投资发〔2023〕17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100% ,招标人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区)码头工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境内,宝应县城北,京杭运河东岸,位于八浅预制构件厂码头上游783m~码头上游1900m,泾河镇黄埔集镇以南约2km,宝应运河二桥上游约4km处。本工程采用挖入顺岸式布置型式,同步对京杭运河该段航道进行局部改造。拟建14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3个,件杂货泊位3个,散货泊位8个。泊位总长度1117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BYG-ZHGK-01标段,招标范围: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智慧港口的综合性码头生产管理系统、网上营业厅、领导驾驶舱、港口安健环系统及硬件配套建设施工,软硬件系统对接、联调测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配合验收等。
注:工程竣(交)工二年内,中标方除对安装的软件免费维护升级外,还应根据甲方港口实际经营需要,对涉及港口运营模式、业务流程、模块功能等内容进行免费修改增强,确保系统适合宝应港业务流程模式。
2.3 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8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智能化或信息化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
a、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施工单位)为C级或以上级别(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0年7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智能化或信息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拟投入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6)其他要求: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以参保人2025年5月-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附在投标书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3.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专职安全员目前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交易平台中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叶挺东路190号
邮政编码:225800
联系人:吴强、杨霞
电话:13852767778、18352862602
招标代理: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邮政编码:225800
联系人:陈军
电话:0514-8822337813375291091
传真:0514-88223378
其他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2)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 ,以便联系。如因无联系方式或通信不畅通,造成招、投标信息无法传递,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单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具体详见《扬州市交通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说明》。(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公开开标。(6)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