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E1522002025092801
兴安盟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招标于2025年11月3日9时30分进行了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5年11月3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对兴安盟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招标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标段号 | 投标人 | 综合得分 | 预期中标价 (元) | 推荐意见 |
2025-JGJC | 中交建筑集团北京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92.37 | 1,514,900 | 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
陕西海嵘工程试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91.75 | 1,458,800 | 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 |
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 | 91.08 | 1,436,649 | 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
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姓名、企业业绩、工程质量及服务期。
2025-JGJC标段:
推荐第1中标 候选人 | 中交建筑集团北京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企业业绩 | 1.国道212线苍溪回水至阆中双龙段公路(阆中段)PPP项目交工验收; 2.G542巴中兴文至文村坝过境公路新建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检测服务及桥梁 荷载试验检测服务 ; 3.绵阳至苍溪高速公路项目YSJC2标段过程质量抽检及交工验收检测 ; 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主线养护工程交、竣工试验检测(JC- 5标段) ; 5.赤峰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交竣工检测服务GSGXYHJC -3标段 ; 6.2024年廊沧高速日常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 ; 7.2023年沧廊(京沪)高速公路路面、桥面病害治理工程交工验收试验检测 项目;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余文瑞 | 证书编号 | 201712000070 |
工程质量 | 提交的各项成果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
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并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 | ||
推荐第2中标 候选人 | 陕西海嵘工程试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业绩 | 1、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项目; 2、G4216 线宁南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项目过程质量抽检及交工验收质量检 测 JGJC1 标段; 3、2024 年土建工程交工核验质量检测服务(第一合同包); 4、210 国道西安过境下大寨至侯官寨公路竣(交)工验收检测; 5、麟绛高速扶风出口连接线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及试验检测采购项目。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樊晓岚 | 证书编号 | (公路)检师1352905Q |
工程质量 | 提交的各项成果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
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并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 | ||
推荐第3中标 候选人 | 陕西交控通宇交通研究有限公司 | ||
企业业绩 | 1、黄龙县交通运输局黄龙县店子河至界头庙公路及桥涵配套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 2、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霍州段路面、桥隧、交安、机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JC1标段 ; 3、2022年省内交通工程土建项目交工核验检测服务(第四合同包)。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朱东方 | 证书编号 | 201712006658 |
工程质量 | 提交的各项成果检测报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
服务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并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 | ||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否决理由:
标段编号 | 企业名称 | 废标理由 |
2025-JGJC | 辽宁广科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书复印件、交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
河北路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石家庄方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
黑龙江省交投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
上海同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总限价”的要求。 |
四、其他:
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1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 督:兴安盟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电 话:0482-8200669
招 标 人:兴安盟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电 话:0482-8237788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15648220779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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