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铁塔2025年航道无人机巡查服务小额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BGCG-GDTT250052,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为满足大范围、高频次的航道巡检需求,引入无人机巡检来代替传统的人工巡检和船舶巡检模式。无人机可覆盖大范围区域,实时传输高清影像,大幅降低人力与成本投入。通过回传的影像能够及时发现航道障碍物、设施损毁及环境问题,为航道安全、设施维护和生态保护提供有力支持,使用现有机库无人机,采用预设航线定期自动巡飞模式,对小榄水道 1、小榄水道 2 等主要水道开展无人机巡查,巡查周期为每月一次。通过无人机巡查应用平台实现高清影像和红外热成像的采集和回传,重点针对航道状态及航标状态,以满足政务应用管理和决策的需求;按照应急需求实时调度无人机,当水道出现紧急状况时,优先使用就近机库无人机,或利用人工紧急到现场,进行无人机的航拍取证。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项目预算:本次项目采购总预算(含税)为5.3万元(按税率6%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最高金额。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广东诚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直接采购原因
(1)本次项目为提供服务形式,需与广东诚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的无人机机库和联合开发的无人机巡查平台共同实现(机库产权归属我司,无人机产权归属诚进公司)。满足《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操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直接采购适用情形第四点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条件的第一条“项目客观需求必须与原有产品或成果具有密切关联性及内在延续性”。
(2)由于市场机库无人机产品为一对一配套使用,厂商不单独拆开销售。同时机库作为无人机控制终端不可随意替换且型号不通用,因此在前向采购合同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服务商为每台机库配置对应无人机以及相应挂载、保险等配套”,后续实际为机库+无人机共同提供服务,满足《指引》中直接采购适用情形第四点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条件的第二条“原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专有技术、专利或独特工艺,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同或等效的产品”的要求。
(3)现有机库与无人机已适配现有平台,在指令传输、业务功能协同等层面形成稳定运行体系,更换供应商将影响功能配套的正常运行。满足《指引》中直接采购适用情形第四点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条件的第三条“更换供应商可能导致产品或服务与现有系统、设备或流程不兼容,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的正常运行”的要求。
根据《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要求、《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塔〔2024〕284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实施细则》(中国铁塔〔2025〕98号)、关于印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中国铁塔〔2025〕113 号)文件中规定直接采购适用情形第四条“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本项目符合该选取要求。本项目拟对广东诚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四、公示媒介
公式媒介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4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88号火炬大数据中心10栋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话:0760-85326666-803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暄悦东街81号B塔509室
联 系 人:简俊斌、李廷康、张箭、吴强、朱敏、申冲、陈永旺、侯世臣
电话:13631319612、18617315515、15146600436
电子邮件:jianjunbin.zgtj@chinaccs.cn
异议接收邮箱:shenchong.zgtj@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2025年07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