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2026年度12366热线咨询服务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2026年度12366热线咨询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5112856X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2026年度12366热线咨询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元)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960,000.00元)
采购需求:提供12366热线坐席系统资源、网络设备及线路。供应商应组建高质量的管理团队,建立完善的服务规范和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做好区局中心现场的日常管理,配合对区局12366热线的管理工作,加强新技术运用,提升智能服务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12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2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进行,本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第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除第2条,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情形外,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6.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材料:获取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获取后概不退还。
方式:
①现场获取:标书工本费应现场现金或支付宝支付,应按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要求获取;
②网上获取: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的要求和填写完整的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编辑版本,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采购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截图,一起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公司名称”字样。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jsqczb@qq.com。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高新路16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025-56681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联系方式:025-83370296-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欣/倪斌/张明立
电 话:025-83370296-712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20251211160749844866161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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