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济源市公司2025年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济源市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烟草公司济源市公司2025年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济源市公司内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因故发布变更公告:
一、招标项目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济源市公司2025年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ZB-2025154
二、变更说明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款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
3.2.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3.2.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4采购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变更为
“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
3.2.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3.2.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4采购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为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能诚信履约,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的要求,兼顾采购成本、使用成本、履约风险、后期维护成本的有机统一和项目生命周期总支付成本最低,如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投标报价、产品质量性能可能不满足采购需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等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实;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相关证明材料如下,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自身出具的产品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
(2)全部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
(3)提供至少3个类似业绩的费用成本组成明细;
(4)所有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供货保证书及全部货物生产厂家的联系人和固定联系电话以供确认。”
注:变更后增加了第3.2.6条内容
2、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该变更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投标人以此编制投标文件。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济源市公司
地 址:济源市黄河大道中段38号
联系人:吕二林
电 话:0391-6618896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源市科教街东段宗庄家园南门
联系人:张岩
电 话:0391-6629989
电子邮箱:zjshjyfgs@163.com
监督部门电话:0391-6610026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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