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SL0000G2508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 饶河县水务局 以饶河县水务局关于《饶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综合实施方案(2025年度第二批)》的批复饶水发〔20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中燊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第二批)
2.2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水源井1眼,水泵1台,水源地保护围栏3处,91㎡砖混厂房6座,12T/h除铁锰水处理6处,安装消毒设备6处,监控系统6处,铺设管网106877m,水源井水表6块,出厂水水表6块,入户水表2285块。
2.3建设地点:饶河县
2.4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13266391.79元。
2.6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0 月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安全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各1人,提供岗位证。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5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6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8%87%B3%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6%97%A5%E5%89%8D%E8%BF%9E%E7%BB%AD3%E5%B9%B4%E6%9C%AC%E4%BC%81%E4%B8%9A%E3%80%81%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9C%AC%E9%A1%B9%E7%9B%AE%E6%8B%9F%E6%B4%BE%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6%98%AF%E5%90%A6%E5%AD%98%E5%9C%A8%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8%A1%8C%E4%B8%BA%EF%BC%8C%E5%A6%82%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8%A1%8C%E4%B8%BA%EF%BC%8C%E4%B8%A5%E7%A6%81%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8C%E6%8F%90%E4%BE%9B%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3%80%82%3Cp%3E
3.7信用中国: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查询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是否存在失信行为,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5%B7%A5%E7%A8%8B%E9%87%8F%E6%B8%85%E5%8D%95%E3%80%81%E5%9B%BE%E7%BA%B8%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09%E6%9C%885%E6%97%A500%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9%E6%9C%8812%E6%97%A500%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F%BC%9B%E6%8A%95%E6%A0%87%E4%BA%BA%E9%9C%80%E5%9C%A8%E5%8F%91%E5%94%AE%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6%85%E8%87%B3%E5%B0%91%E4%B8%8B%E8%BD%BD%E4%B8%80%E6%AC%A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4%B8%8B%E8%BD%BD%E4%B8%80%E6%AC%A1%E5%90%8E%E5%8F%AF%E4%B8%8D%E5%8F%97%E6%97%B6%E9%97%B4%E9%99%90%E5%88%B6%E8%BF%9B%E8%A1%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88%96%E7%AD%94%E7%96%91%E6%96%87%E4%BB%B6%EF%BC%8C%E5%90%A6%E5%88%99%E5%AF%BC%E8%87%B4%E7%9A%84%E6%97%A0%E6%B3%95%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88%96%E7%AD%94%E7%96%91%E6%96%87%E4%BB%B6%EF%BC%8C%E5%90%8E%E6%9E%9C%E8%87%AA%E8%B4%9F%E3%80%82%3Cp%3E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9月25日 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为 2025年 9 月 25日 9时 00 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对首次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的,给予免费开函,平台信用报告等级评定为A及以上的,保函费用给予8折及以上优惠。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8.3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双盲”评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9B%3Cp%3E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胡春城
联系电话:0469-5667906
招标人:饶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饶河县
联系人:朱立彬
电 话:1379639987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燊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娜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巴黎第五区928-18号2层1室
电话:0451-86929777
电子邮箱:zspxmgl888@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