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2520250001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柑橘、猕猴桃产业奖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0-2610569,更正为:18880937227。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代理公司联系电话“0830-2610569”更正为“18880937227”;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①“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收取代理费86666元”更正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收取代理费86666元(按中标人中标金额依代理费比例计取)。”;②“采购包1:1、 验收条件说明: 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数量完成硫酸钾(型)复合肥物资配送100%且提交相关报账手续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更正为“采购包1:1、 验收条件说明: 中标供应商完成生物有机肥物资配送100%且提交相关报账手续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③“采购包2:1、 验收条件说明: 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数量完成生物有机肥物资配送100%且提交相关报账手续,自满足付款条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生物有机肥合同价款的100%(其中财政资金承担生物有机肥合同价款100%,农户自筹资金同步支付生物有机肥合同价款100%)。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更正为“采购包2:1、 验收条件说明: 中标供应商完成硫酸钾(型)复合肥物资配送100%且提交相关报账手续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
3、原招标文件中计量单位“项”更正为“吨”;
4、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技术要求中“5、有效活菌数:≥2.0亿/g(有效菌种名称:枯草芽孢杆菌,股冻样类芽孢杆菌);”更正为“5、有效活菌数:≥2.0亿/g(有效菌种名称:枯草芽孢杆菌,胶冻样类芽孢杆菌);”及删除采购包1和采购包2数量及单位。
5、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购包1和采购包2服务要求中“本项目采用财政资金与农户自筹资金1:1配套的支付模式,采购总量及采购总金额按4900万元采购(财政资金2450万元,农户自筹2450万元)。本项目生物有机肥实际采购数量按25200吨供货,硫酸钾(型)复合肥按4725吨供货,最终以中标人投标单价结算。”更正为“本项目采用财政资金与农户自筹资金1:1配套的支付模式,采购总量及采购总金额按4900万元采购(财政资金2450万元,农户自筹2450万元)。本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数量按25200吨(暂估量)供货,硫酸钾(型)复合肥按4725吨(暂估量)供货,最终以中标人投标单价结算。”
6、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公告附件内容,请各位潜在投标人重新获取招标文件,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本项目采用财政资金与农户自筹资金1:1配套的支付模式,采购总量及采购总金额按4900万元采购(财政资金2450万元,农户自筹2450万元)。本项目生物有机肥采购数量按25200吨(暂估量)供货,硫酸钾(型)复合肥按4725吨(暂估量)供货,最终以中标人投标单价结算。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古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蔺阳大道126号二楼
联系方式:0830-7233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鸿韵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8号龙涧书苑商业三楼
联系方式:18880937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880937227
四川鸿韵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