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洛阳段市区)“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依据《国铁集团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4〕97号)、《国铁集团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5〕36号)、《洛阳市呼南高铁焦济洛平段项目推进工作专班 焦济洛平铁路(洛阳段)管线迁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批示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瀍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协作机构为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洛阳段市区)“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招标编号:洛建招2025-65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111号
3、项目概况: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洛阳段全长106.139正线公里,本次招标为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洛阳境内瀍河区、洛龙区、伊滨区)范围建设及运营的要求而受影响的“三电”及管线迁改。以及上述迁改工程所引起的红线范围外的相关改造和房屋拆迁、征地、借地、青苗赔偿等,为保证土建工期而发生的上述临时过渡迁改工程,及办理因“三电”及管线迁改引起的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具体以招标发布清单为准。)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高铁项目涉及的所有管线的迁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线路迁改、电力线路迁改、给排水管路迁改、油气管道迁改与防护、信号线路路内迁改、热力管道迁改、接触网路内迁改等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全过程工作;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办理管线迁改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
(3)确保迁改后的管线满足高铁项目的建设要求、安全运行标准及相关迁改管线技术规范要求;
(4)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和设施进行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的影响;
(5)完成项目竣工后的验收、移交及质保期内相关服务等工作。
5、建设地点:洛阳市。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7896.53455万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资金来源: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统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9、工期:总工期450日历天,同时需满足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要求。
10、质量要求:确保全部迁改达到国家和河南省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产权单位的使用和铁路主线建设质量要求,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在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EF%BC%8C%E8%BF%9B%E5%85%A5%E7%BD%91%E7%AB%99%E4%B8%9A%E5%8A%A1%E6%8C%87%E5%8D%97%E7%AA%97%E5%8F%A3%E4%BA%86%E8%A7%A3%E9%87%91%E8%9E%8D%E6%9C%BA%E6%9E%84%E6%8F%90%E4%BE%9B%E7%9A%84%E8%9E%8D%E8%B5%84%E6%9C%8D%E5%8A%A1%E5%86%85%E5%AE%B9%E3%80%82%3Cp%3E 15、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洛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自2020年10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具有以下两项业绩:①一项电气化铁路干线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总承包业绩;②一项时速250公里及以上电气化铁路设计业绩或总承包业绩;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完整担任过一条铁路干线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项目经理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第①项重复。
(2)企业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3)项目经理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完工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4)业绩合同可提供合同关键页,应至少包含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标的、签章页等能体现类似项目业绩定义所包含的内容。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0月0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自2020年10月0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0月01日至今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5)投标人未被纳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0月11日 至2025年10月1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03日0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洛龙区万众金融广场B座407室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9-62275167
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36号芳林大厦1号楼22层
联 系 人:王萌
电 话:13213597208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803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