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选取,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省委社会工作部将通过综合选取方式确定一家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我部“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现将我部综合选取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中共江西省委社会工作部。
二、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总金额50.85万元。
三、服务要求
对我部“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机构应安排一名专业工作人员作为该项目负责人,能够在接到我部采购需求后,第一时间上门与我部共同拟制采购公告,指导采购流程,并依法依规提供合理化建议,采购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归档整理各类资料并提交至我部。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行为受到财政部门处罚,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
(五)在南昌市区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六)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证明;
(三)提供具有5个及以上持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须在有效期内)的专业人员证明;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不良行为受到财政部门处罚,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的承诺函;
(五)在南昌市区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证明;
以上相应文件均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参加选取的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形式,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请密封,注明此项业务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8:00。
2.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东三路2号中共江西省委社会工作部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泽斌0791-86259125。
七、选取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省委社会工作部将通过电子邮件向其发送选取文件,邀请其参加现场随机摸球,确定一家代理机构作为承接单位。
八、其他
1.按照《关于制定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价的通知》(赣招协字〔2021〕7号)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响应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