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已由梧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梧审批投核字〔2024〕7号2201-450400-04-05-19118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藤县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藤县濛江镇莲垌村,G321国道北侧。 建设规模: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年处理垃圾量为18.25万t/a,建设规模为1条5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配套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 SNCR炉内脱硝+组合烟气净化系统(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干法消石灰喷射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除尘,预留SCR利用场地)+全厂渗沥液处理站+1套12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辅助/附属系统及公用设施;渗沥液处理站规模为200吨/日;用地面积约为69.4亩。 本项目估算价:41439.45万元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成全厂“72+24”小时试运行完成),含节假日及冬季(雨季)。其中: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图(图纸质量应保证施工图审查一次性通过)审查所需全部设计文件的工期时间不超过90日历天;施工期即施工许可证取得之日至工程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的工期时间不超过390日历天,含节假日及冬季(雨季)。施工图完成至发包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计划时间为30日历天,实际取得施工许可证所需时间如有调整,工期总日历天数相应调整。 备注:招标人鼓励投标人在提前筹备,合理组织的基础上,在满足项目质量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合理减少项目工期。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设计(包括补勘及必要的新增勘察、KKS编码、BIM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消防设计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编制等); (2)设备及整厂材料的采购与供货(包括设备监造和催交、运输、设备及材料保管、装卸、验收、保养、厂内外搬运等); (3)全厂土建工程施工(含场内挡土墙工程)及厂区红线边界与G321国道之间的衔接道路临时处理措施; (4)除有特殊说明和要求外的所有设备和设施的安装工程; (5)与本项目投入生产运行涉及的所有红线外接口(如35KV接入系统出线、取水管道阀门井、雨水排放管道/管沟等)的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并完全达到发包人所要求的对接接口的完整性; (6)调试(包括单体调试、系统分部试运、配合整套启动试运行); (7)配合发包人进行专项验收及整厂性能测试(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验收、雷电防护装置验收、安全评价验收、职业健康控制效果评价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节能验收、规划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配合后评估等)并负责整改、消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至验收合格为止; (8)最终交付全过程服务和培训; 详见合同附件1:《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划分表》。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本项目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5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设计资质:1)或2)或3)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施工资质:1)+2)+3)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2)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规模与3.3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垃圾焚烧发电厂同类工程)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同时应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同类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须由设计单位人员担任。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3.3业绩要求: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同类工程。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牵头单位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同类工程。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年7月1日17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025-07-23 10:00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3日10时00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梧州市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250.58:1009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梧州市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梧州市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250.58:1009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的10%。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电话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4-7292706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藤县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藤县藤州镇泰和路48号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西段665号南宁环球金融中心T2栋1211室 邮编:543399邮编:530000 联 系 人:韦冬梅联 系 人:刘庆军、代玉林、褚文杰、王韶辉、陆秋平 电话:0774-7289329电话:0771-5716661 传真:/ 传真:0771-571666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liuqingjun01@sinochem.com 网址:/ 网址:http://www.sinochemitc.com/ 2025年7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