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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仪征市2026-202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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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仪征市2026-202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FFJSZ2026080001
工程名称
 扬州市仪征市2026-202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仪征市数据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
 仪征市新城镇、大仪镇、陈集镇、刘集镇、月塘镇、新集镇、马集镇、枣林湾旅游度假区
工程规模
 项目在仪征市新城镇、大仪镇、陈集镇、刘集镇、月塘镇、新集镇、马集镇、枣林湾旅游度假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主要建设6127座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45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点,新建25座泵站、改造4座泵站,铺设污水管网约330公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包含购置新能源垃圾分类车70辆(更新),购置村内巡保车30辆,更新燃油拉臂车8辆,购置垃圾压缩箱19个,维修有机易腐设施3座,增设消毒喷淋装置2套,新建渗滤液预处理装置10套,铺设渗滤液污水管道长度约12.3公里,改建维修垃圾中转站3座,新建垃圾分类设施611个,购置垃圾分类桶1610套。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FFJSZ2026080001001002 扬州市仪征市2026-202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公开招标 181.26 2026-11-13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6-10-13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11月18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7年12月22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10-13
公告结束时间
 2026-10-1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扬州市仪征市2026-202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仪征市2026-202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仪征市数据局以关于扬州市仪征市2026-202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仪数投【2026】 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招标人为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市仪征市2026-202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仪征市新城镇、大仪镇、陈集镇、刘集镇、月塘镇、新集镇、马集镇、枣林湾旅游度假区

2.1.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6127座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45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点,新建25座泵站、改造4座泵站,铺设污水管网约330公里,铺设渗滤液污水管道长度约12.3公里,改建维修垃圾中转站3座等。

2.1.3 项目建安投资:约12417万元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约181.26万元(其中监理费:124.17万,造价咨询费:47.09万元,项目管理费:10万元)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项目总工期暂定400日历天。项目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扬州市仪征市2026-202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

(1)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造价咨询: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驻场)及结算审核等工作;

(3)项目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收尾管理,主要配合招标人进行相关手续办理等。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原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覆盖监理服务期,如不能覆盖的,应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按国家相关规定新办或升级方式完成乙级资质办理】)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3.3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5 其它要求:

3.5.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

(1)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2)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4)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且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监理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或监理合同或项目管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总监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文件资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注:项目总负责人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7月-2026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5.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7项目咨询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包含扬州市仪征市2026-2027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3人。其中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5人;

3.7.2 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7.3 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10  月 13 日至2026年10 月 19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11 月 9 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20分

投标报价:25分

企业综合素质:20分

项目组综合素质:35分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100分)

评分标准

全过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20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12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3、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本次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采用暗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 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专用字符、徽标等。

全过程咨询服务总纲

3

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结构、发包人需求理

解、解决方案、针对性等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成员职责任务分工

3

组织机构完善,成员职责任务分工等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制度

3

从工作制度、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方案

3

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打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及缺陷责任期的管理措施

3

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及缺陷责任期的管理措施具体、合理、可行等方面进行打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技术难点的分析及相应的对策和处理措施

3

针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响应的对策合理, 处理措施得当等方面进行打分。

项目合理化建议

2

从建议合理化等方面进行打分。

企业综合素质(20分)

企业业绩

16分

1、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有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4分。

2、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6分。

3、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

4、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有一个得2分,满分2分。

注:1)上述1、2、3、4项评分项中,同一项目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监理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3)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文件资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则投标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

管理体系

4分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每一项得1分,满分4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项目组综合素质(35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人员配置情况

35分

1、项目总负责人(5分)

(1)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

 (2)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得2分,5年以下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3)项目总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或监理项目或造价咨询或项目管理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2分。(若业绩同时为资格审查业绩,则该业绩可以重复加分)

注: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或监理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或监理合同或项目管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总监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文件资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与拟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5、时间以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时间为准。

3)如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2、工程监理团队配置情况(10分):

(1)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 1分。本项满分2分。

 (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获得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得2分,5年以下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3)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在

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服务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监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监理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总监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总监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如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4)拟派监理组人员(监理负责人除外)

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 2 分。

②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 2 分。

注:以上人员不可重复得分,同一人只可得一次分,按最高分计,不可重复计分。

3、造价咨询团队配置情况(10分):

(1)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加 1分。本项满分2分。

(2)造价咨询负责人执业年限: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所提供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获得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得2分, 5年以下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

3)造价咨询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 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文件资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合同中所注明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应与拟投标造价咨询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时间为准。

2)如造价咨询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4)造价咨询组成员(造价咨询负责人除外)

①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资格的得1分。

②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资格的得1分。

③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 2分。

注:以上人员不可重复得分,同一人只可得一次分,按最高分计,不可重复计分。

4、项目管理团队配置情况(5分)

(1)项目管理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

(2)项目管理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管理负责人所提供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得2分, 5年以下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年限以获得的执业资格证书上签发时间开始计算;具有多个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以年限最长的计算。)

(3)项目管理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项目管理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项目管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注明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管理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变更备案资料)(如有);5、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6、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如项目管理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备注:

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可得一次分,按最高分计,不可重复计分

2、以上人员按各项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彩色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2026年7月-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如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

3、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4、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项目总负责人答辩

5分

项目总负责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命题,采用暗标书面答题的形式进行。答题必须由投标项目总负责人亲自闭卷答题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25分)

价格标准

25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计算出的分值保留2位小数)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改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818号

地址: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

邮编:211400

邮编:211400

联系人:孙亮亮

联系人:王璐

电话:0514-83589535

电话:1876277970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78994086@[链接]

10.备注

10.1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 孙亮亮,联系方式: 0514-83589535;通讯地址: 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818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2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3 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EF%BC%8C%E6%8A%80%E6%9C%AF%E4%BA%BA%E5%91%98%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F%BC%9A0514-82087167%E3%80%82%E7%9B%B8%E5%85%B3%E6%93%8D%E4%BD%9C%E6%8C%87%E5%8D%97%E5%8F%AF%E5%9C%A8%E2%80%9C%E6%89%AC%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4%E2%80%94%E4%BA%A4%E6%98%93%E5%90%91%E5%AF%BC%EF%BC%88[%E9%93%BE%E6%8E%A5]%EF%BC%89%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

                                                         2026年 10 月 13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真州镇解放东路818号
联系人
 孙亮亮
传真
电话
 15062888385
邮编
 211400
E-mail
 863635369@[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层南侧
联系人
 王璐
传真
电话
 18762779706
邮编
 211400
E-mail
 378994086@[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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