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烟草公司信丰分公司大塘埠烟站消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江西省烟草公司赣州市公司委托,就赣州市烟草公司信丰分公司大塘埠烟站消防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赣州市烟草公司信丰分公司大塘埠烟站消防项目
2.项目编号:BC2025-016
3.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大塘埠烟站增加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给水系统、消防栓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其它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413135.03元
5.工期:2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公司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公司成立以来)未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法定代表人个人行贿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9.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1.外省来赣投标单位还应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完成企业进赣信息登记;
12.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年 06 月27日至2025年 07 月0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09:30-11:30;14:30-17:00,携带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①供应商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①投标人近两个年度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如投标人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③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②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④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投标截止之日不满1年的(含),且确实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纳税条件的,须提供书面说明函用以说明无法提供纳税记录】;
5. “信用中国”查询页(含本企业三年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的资料);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须包含本企业三年内不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资料);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
8.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
9.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1.外省来赣投标企业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
12.中标人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14.中标后不分包与转包承诺书(格式自拟);
所提供的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公司邮箱,经审核合格后方为报名成功。邮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公司全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核实以上材料无误后通过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纸质报名资料需邮寄至招标代理处。
注:招标文件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 18日14时 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