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新联片区)复建01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112-04-01-22561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新联片区)复建01地块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新联片区)复建01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西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新联片区)复建01地块工程检测监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广汕公路北侧,知识大道东侧,属于知识城片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复建地块用地面积为22007.00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为158041.8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10306.24平方米,地下面积为47735.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其中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二级。 | ||
| 招标内容 | 为本项目提供基坑支护监测、高支模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含验收)、主体沉降观测、地基基础检测、支护结构检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人防结构实体及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发电机组负载检测、智能建筑检测(含光纤入户)、室内环境检测、土壤氡检测、钢结构检测、道路及管道检测、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测、幕墙与门窗工程检测、结构安全鉴定等本项目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并提供合格的检测/监测报告,以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具体以发包人最终实施的方案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竣工验收备案为止(建筑主体沉降观测除外,服务期限按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执行),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需完成的相关服务。另外,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需定期进行建筑沉降监测,直至建筑沉降达到稳定状态为止。(具体以国家、省、市、区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94.92038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持前述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资质条件应满足: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注: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工程材料、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如投标人所属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再受理CMA计量资格认定的,该企业分支机构持有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资格资质认证证书视同为该投标人的有效证书(如投标人所属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再受理CMA计量资格认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即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一个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3.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负责检测任务的单位。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近1个月(即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一个月)有效的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材料。】;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25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14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14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1-14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广州开城新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大厦7楼01-06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魏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317004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单元)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董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76487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城新晟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3170040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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