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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家居产业园地下通信管廊项目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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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家居产业园地下通信管廊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YQGC2026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家居产业园地下通信管廊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项目代码:2607-341302-04-01-63063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州东城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州东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家居产业园境内。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约16905.00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1)宿州市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绿色家居产业园主次干道弱电工程进行综合整治,总长约133.13KM(其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约84.492KM,绿色家居产业园约48.642KM),其中主管网长87.27KM,支管网长45.86KM。管道均采用预制混泥土管槽,DN100的UPVC管道,主管网为6孔,支管网为3孔;过路管采用钢管。(2)新建一套管网GIS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可视化、故障预警和远程运维,预留光纤扩容通道,适配未来千兆光网、6G技术需求等。

2.3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周期),运营期限为20年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20年)。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方案深化优化、勘探(初勘、详勘、施工勘探)、测量(初测、定测)、方案设计、专家论证、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含编制、监测及验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地形图测绘、规划放线、规划验线及联合测绘等、材料采购、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运营(运营期20年)等相关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整个规划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第三方审图及竣工图编制。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

(3)运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20年。

(4)办理报建、报批、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市政管线等相关工作的报批、报建、接驳等相关手续;

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等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运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20年。

(5)投标报价中包含以下相关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中标后不再单独列项、额外支付:

1)负责本工程临时用水、用电、临时道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如上述内容涉及项目区外,由中标方协调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2)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光缆、供电线路及其他不可预见等涉及工程因施工需要迁改避让支护及其他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现场七通一平(场地平整、垃圾清运、临时道路施工费用等);

4)临时用地(临时设施用地、取土场、弃土场及土方堆放场地)包含施工场地以外的区域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占用的场地,包括租用、青苗补偿、复耕,地面附着物的拆除及恢复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5)施工期施工造成乡间道路中断,需设置满足当地人员、车辆通行的便道费用;因项目占地截断现有水系的,需采用排水管涵、开挖明渠等方式满足周边田地排水需求;

6)施工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的相关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税金、总承包服务费、设备主材费、辅材费等经审批后施工图纸内的全部费用,相关取费标准执行宿州市相关规定。除以上费用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保险费、工程相关的检测、检验、试验、测绘及审图费、专家评审费、咨询费、会务相关等费用;

7)本项目涉及新材料及新技术承包人应自行组织试验、检测、专家讨论会验证施工方案、技术、新材料,所需一切费用都包含在合同价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赔试验、检测费和研讨会等相关费用;

8)本项目相关检验、检测、试验等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支付,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9)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进入单体内施工或在单体室外施工时所用水电费、材料堆放占用费、临时工具房使用费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一旦中标后,此部分费用不予增加;

10)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范围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承担该项费用;

11)渣土运输(含土方倒运费)及管理费,承包人自行考虑所需一切费用并包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支付关于此项任何费用;

12)承包人应予以保障项目的后期正常使用,包含但不限于后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承包人自行考虑所需一切费用并包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支付关于此项任何费用。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6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7招标控制价:采用费率报价,费率为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下述资质: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定义:签订施工合同后且所承建的项目未完工的视为在建工程。已完工工程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按设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经监理机构(如有)、建设单位书面盖章同意完工的工程。须投标企业承诺,格式自拟);牵头处理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类事务和统筹协调参建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项目前期报建部门的沟通报告相关工作。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桥梁、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桥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通信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定义:签订施工合同后且所承建的项目未完工的视为在建工程。已完工工程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按设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经监理机构(如有)、建设单位书面盖章同意完工的工程。须投标企业承诺,格式自拟)。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 不可以为同一人。

3.2 本招标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文件格式备注中需要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的请按要求提供;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成员所承担的任务。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3.6 其  他:  温馨提示各潜在投标人认真研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合同价款支付,提前审查合同,筹措资金,确保中标后可以及时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场施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链接]—》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在线办理:[链接],[链接],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秘〔2025〕21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管股

0557-3693479

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700号

3368904643@[链接]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链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链接],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链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州东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埇桥区文华路与淮海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7-302217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拂晓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 埇桥区人民路公园道一号(商业)二楼

项 目 负责人:   徐伟

电        话:   18949924247

电  子 邮 件:  179473587@[链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 700号 

电    话: 0557-3693479 

 2026年 09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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