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140400202507020016-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长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ZFC1
40400202507020016-03),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5〕2号、长发
改审发〔2025〕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
治市排水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模为7.5万m?/d。新建单体包括:新建提升泵房(7.5万m?/d);新建
自养反硝化滤池(土建按7.5万m?/d,设备按2.5万m?/d);新建活性炭吸附及移位再生系统(土
建按7.5万m?/d,设备按2.5万m?/d);新建紫外消毒渠(7.5万m?/d);改造单体包括:原有侧
流污泥发酵池改造利用(7.5万m?/d);原有生物池改造(7.5万m?/d);与本次设备更新及水质
提升工程相关的设备进行更新升级。
招标内容与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州区;
建设工期:同施工工期(12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监理规范及有关标准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
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
师执业资格。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在“中国裁判文
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的网
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