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四至为:北至来广营东路,东至京顺东路,南至和平路,西至现状绿地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规模约9.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约6.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3.2万平方米,建筑限高40米,设置床位350张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22490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064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内容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具有近三年(2022年9月17日至 2025年9月16日)已竣工的单项工程建安工程费45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5 年 09 月 18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209室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9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209室 (详细地址)。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运河东大街临6号 | 地 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
联 系 人: 王京爽 | 联 系 人: 李秋晨、李凯、王佳明 |
电 话: 010-69555669 | 电 话: 17610322566 |
传 真: / | 传 真: 010-67805856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yiqunzhaobiao@163.com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王京爽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69555669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695511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