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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盘锦公司(股份成本)办公室2026年市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盘锦市 其他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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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盘锦公司(股份成本)办公室2026年市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盘锦公司(股份成本)办公室2026年市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I11000007559779560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依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食堂提供蔬菜、肉类、水产品、水果、牛奶和调料等食材供应。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盘锦电信食堂采购蔬菜、肉类、水产品、水果、牛奶和调料等食材。

项目预算:450000.00元(不含税)

    合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签约方式: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一事一议合同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人,成交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如采用替代禁止采购的备选处理措施,须明确备选处理措施“针对每例行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下核增评审价格3%”

1.3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响应报价折扣限价,最高不含税响应报价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委员会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报价相同的配送时限短的优先。

1.5成交原则: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100%份额。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2.1.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进行评审:

(1)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则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如为制造商(经销商),则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1.5供应商须至少提供1份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的食材销售类 或 食材配送类 或 食材供应类同类业绩(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审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参与的,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响应要求同上),且同一品牌产品代理商与制造商(或不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响应。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注:代理商响应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声明。

2.1.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2.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5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5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5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6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3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记录表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供应商确认,并于响应文件开启记录表(唱价记录表)-对应签章位置处进行电子签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85%B6%E4%BB%96%E5%AA%92%E4%BB%8B%E8%BD%AC%E8%BD%BD%E6%97%A0%E6%95%88%E3%80%82%3C/p%3E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开发区    

邮    编:124000

联 系 人:宋经理

电    话:19904270101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大厦2028室

邮    编:110004

项目负责人:李正鹏 王雅南 张佳红 朱旭泽 孙郁晴 李媛媛 王超 苏春颖 

联 系 人:李正鹏

电    话:15841418099

传    真:024-23960049

电子邮件:yczb-037@yichengzhaobiao.com

网    址:http://***/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    号:7105 0154 7400 10939

 

9.2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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