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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韵营口 水幕楞严”站前区盛夏文化活动月竞争性磋商公告

营口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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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韵营口 水幕楞严”站前区盛夏文化活动月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26

项目概况

“福韵营口 水幕楞严”站前区盛夏文化活动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2-00618
项目名称:“福韵营口 水幕楞严”站前区盛夏文化活动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具体服务需求

1.背景

站前区—楞严禅寺位居辽东湾中心城市营口的核心位置,营口市旅游的重点区域。不仅是一座历史文化古建筑,更是营口市地标建筑,也是营口人民心中的家乡印记。“福韵营口 水幕楞严”站前区盛夏文化活动月将秉承“传承与发展、文化与创新”的设计理念,运用声光电现代技术手段展现营口百年港城、展示站前区作为营口核心区域的独特魅力。提升区域影响力,为站前区的文旅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建立营口城市级IP点,打造营口市站前区区地标性活动。

2.主旨

本次光影秀旨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唤醒人们对于营口百年港城日新月异的发展,和站前区幸福繁荣生活的别样体验,让楞严禅寺成为浓烈的夏日夜游氛围打卡地,通过光影与科技相结合、运用水幕与湖心亭相融合呈现出百年港城幸福营口的极致浪漫,通过水幕辉映营造出别样时尚的酷炫效果,从而提升营口市民的富足感、幸福感。

3.项目概况

(1)服务时间: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24日

(2)履约地点:站前区—楞严禅寺公园

4.服务内容

在营口市站前区楞严寺公园内策划、设计、制作并执行““福韵营口 水幕楞严”站前区盛夏文化活动月”,确保活动效果达到行业内合理的专业标准。

5.搭建团队

项目搭建期,满足保证项目所需人员数量,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保证搭建质量及满足工期内搭建安装完毕,确保项目正常运营。

6.运营团队

运营现场需具备导演组、设备组、技术组等,运营服务团队有丰富的文旅项目运营经验,能按要求把控项目整体效果的监控和预测达到预期的标准,把控和统筹整体项目。

7. 服务需求

技术要求:供应商需具有为本项目设计创意水幕光影秀的丰富经验,能为本项目编辑和设计精彩的水幕光影秀,同时供应商需为楞严禅寺公园定制独有的美陈打卡点及氛围营造,以满足整个项目所要呈现出的效果及氛围。

设备要求:

(1)投影设备:激光31K投影不少于2台;

(2)水幕设备:水幕发生器1套水幕面积不小于40米*12米;定制一组时长不少于6分钟的水幕视频片源;

(3)激光灯设备:50W彩色激光灯不少于2台;

(4)灯光设备:420W防水光束灯不少于60台;

(5)音响设备:单十小线阵音响2+1不少于4组;

(6)美陈打卡点:不少于一处,尺寸要求长度不小于12米、高度不低于4米,围绕“幸福生活”主题供应商自行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项目整体调性;

亮化要求:楞严禅寺公园氛围营造不少于3个点位,其中LED线条灯不少于180米,LED瓦楞灯不少于240台,2200K/24W投光灯不少于10台,2200K/12W投光灯不少于12台,2200K/6W投光灯不少于12台,2200K/24W LED洗墙灯不少于18米,LED洗墙灯紫色不少于65米,3500K LED幻彩灯带不少于200米,分电箱、配电箱、电缆、电线等其他辅材供应商依据自身方案提供。

项目时间节点:

中标供应商于中标后按规定程序与采购人进行对接,项目实施前5个工作日必须完成本项目的深化实施方案。该方案在实施前须提交采购人进行最终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此方案执行。2025年7月24日前完成所有项目实施及调试并通过验收,具备运行条件,项目正式运营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24日,每天运营时间:光影水幕秀表演时间为19点45分20点45分(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300秒)。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001

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 (注:偏离程度如为“正偏离或负偏离”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无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不提供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偏离说明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24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履约地点:站前区—楞严禅寺公园。
★付款方式及条件:按项目进度进行付款,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进入演出现场进行灯光音响等演出设备安装调试,整体项目进行到20%付20%合同款,所有演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演出开幕后付40%合同款,剩余40%合同款待活动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由采购人执行,同时签订“履约验收书”。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热线支持:24小时现场支持:在接到采购人异常(故障)服务需求后,中标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给出初步故障定性结论,及处理意见,特殊情况下,报经采购人同意,可延长时限,但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24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要求的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备份电子版文件采用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应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到指定地点,开标当天现场送达的需电话确认送达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的需电话确认快件是否送达,联系电话:18642000769、024-86906680,联系人:马晓旭。邮寄方式递交的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备份外包装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代理公司不负责拆封,如启用直接递交到评审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4、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营口市站前区委宣传部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政府一号楼 410室
联系方式:159417014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18642000769
邮箱地址:lnzx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乐分理处
账户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40101040001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晓旭
电话:1864200076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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