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东方镇乡愁富民示范区项目-邻里中心电力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51
招标单位: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开标时间:2025年7月9日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拓如0578-3311234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不足6名全数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 经理 |
1 | 丽水华阳电力有限公司 | 1419126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叶梨华 |
2 | 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17793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周武 |
3 | 遂昌县明盛电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21791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唐志芳 |
4 | 丽水永道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1414388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钱鑫 |
公示时间:2025年7 月10日至2025年7月1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附件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