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污水处理厂可再生能源利用研究》技术服务商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CTZX-20260111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污水处理厂可再生能源利用研究》技术服务商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798100元,招标人为天津创业环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科技项目服务商,负责相关装置的制安以及
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服务内容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污水处理厂可再生能源利用研究》技术服务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18202)成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污水处理厂可再生能源利用
研究》技术服务商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
料
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
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有依
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期为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
票据凭证的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
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
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期为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
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的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结
果截图。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6、投
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7、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显示
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8、被列入《天津创业环
保集团不合格供应商名录》或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发布的《关于开展
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所涉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2026年02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须首先登录并进行投标登记。在报名过程中,
需上传以下资料: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因未按本公告要求操作而导致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相关责任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1日09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报名方式: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 箱:zbcgwang@163.com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20135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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