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顺庆区农产品仓储物流及食品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第二次)(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明确招标文件中报名开始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中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在签订中标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直接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修改为:“?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和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3、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充顺发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