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陵头镇樊窑村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州市陵头镇樊窑村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人为河南省山水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德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HNDWGC20260901
2.2 项目名称:汝州市陵头镇樊窑村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 预算金额:53498705.91元
2.5 项目地点:汝州市陵头镇樊窑村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劳务,控制价:35392018.92元。
二标段:施工材料,控制价:2506686.99元。
三标段: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控制价:15600000元。
2.7 采购内容:一标段:汝州市陵头镇樊窑村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劳务。
二标段:汝州市陵头镇樊窑村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材料。
三标段:汝州市陵头镇樊窑村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所需工程机械设备租赁。
2.8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
2.9 工期(供货期、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实际工程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财产未被冻结、接管、破产。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处理答疑及澄清相关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二标段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财产未被冻结、接管、破产。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三标段
3.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财产未被冻结、接管、破产。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3.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链接])”投标人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4.2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须向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300元,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进行平台服务费开票申请。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10层北区)。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传经CA密钥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JY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60569095/4008280799。
5.5具体事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山水地质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56号
联系人:鄢先生
电话:175131519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德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高新数算产业园5号楼1404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9712722770
监督机构:中共河南豫矿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 督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3895587
2026年10月21日
河南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地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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