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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饮水安全工程智慧化管控(一期)(梅家河片区)招标公告

宜昌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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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饮水安全工程智慧化管控(一期)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5]124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移民后扶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梅家河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辰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梅家河片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秭归县饮水安全工程智慧化管控(一期)(梅家河片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秭归县梅家河乡,主要建设内容为智能水表安装、饮水管道、中转池、泵房、蓄水池、水池加盖、集雨场、堰塘维修等。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3 履约期限:120日历天。

2.4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5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4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 投标人拟派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须包含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一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利水电),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未担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上传施工员、质检员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上传安全员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合格证书);

(4)提供以上人员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带有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6 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出具《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7 投标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1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八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9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梅家河乡人民政府

地址:秭归县梅家河乡团结路23号

联系人:谭建伟 

联系电话:18871720547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辰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街51号

联系人:韩天赋

联系电话:15272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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