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餐梯项目
项目预算:30000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响应。
项目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1)
(一)本项目的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则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子项包含杂物电梯;(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子项包含杂物电梯。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逾时,不再接受响应文件纸质文档。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六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最低评标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人的评标方法:在全部满足需求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本项目询价采购的成交人。
六、投标现场需提供材料
1. 文件封面与目录
2. 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符合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5.特定资格要求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介绍
7.售后服务承诺
8. 产品质保书,提供一年免费维保及两年免费质保。
9. 近三年项目合同金额3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
10.报价单(格式自拟、单独密封)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加盖公章,并密封保存,封口处加盖公章。
材料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七、项目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
八、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90%,余款即合同总额的10%,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399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13-5900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