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隧道机电安装施工项目
CJLNY-SDJD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以苏行审项建【2020】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8-320506-48-01-340436),施工图设计已由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以吴交程【2024】6号文批准,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法人单位为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隧道机电安装施工项目CJLNY-SDJD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江路南延工程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北起长江路与七子路交叉处,沿现状长江路由北向南布线,以隧道形式下穿七子山山体,止于旺山路与南官渡路交叉处,路线全长6.428km,其中主线隧道全长6.182km(属特长隧道)。主线隧道与宝带西路、吴中大道各设置1对上下匝道隧道进行交通转换,匝道隧道共长1.47km。项目起点设置七子路过街通道1处,在主线隧道洞身设置斜井及地下风机房1处,斜井长0.275km。项目主线隧道按设计速度60km/h的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匝道隧道采用设计速度40km/h的双车道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
本次招标为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长江路南延工程隧道(含上下匝道隧道)机电安装工程(不含隧道供配电、隧道电力监控及隧道照明、隧道综合监控平台软件)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建安费约人民币14837.6万元。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CJLNY-SDJD1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隧道(含上下匝道隧道)通风系统、给排水和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隧道监控及相关配套设施(不含隧道供配电、隧道电力监控及隧道照明、隧道综合监控平台软件)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开通、验收、试运行、培训和缺陷责任期服务等(消防工程还须通过当地部门组织的消防验收)。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1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b、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的公路隧道【或城市道路隧道或城市地铁(轻轨)或管廊】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注:机电工程包含在相关综合工程项目中的,须在资格审查资料《表5 企业已建工程表》中能够体现机电工程对应的合同金额等相关信息);
(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施工类)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4%B8%BA%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2%3C/strong%3E%3C/p%3E%3Cp%3E%3Cstrong%3Ec%E3%80%81%E6%88%AA%E6%AD%A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97%B6%E9%97%B4%E5%BD%93%E6%97%A5%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http://www.gsxt.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9B%3C/strong%3E%3C/p%3E%3Cp%3E%3Cstrong%3Ed%E3%80%81%E6%A0%B9%E6%8D%AE%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9B%BD%E5%8A%A1%E9%99%A2%E4%BB%A4%EF%BC%88%E7%AC%AC 724 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 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并在有效期内,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在1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的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
b、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c、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d、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1名的比例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注: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三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或以上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9%A2%86%E5%8F%96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单位:吴中区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
电话:0512-65258823
联系人:范军卫、纪玉峰
招标人: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电话:0512-68220032
联系人:赵雪佳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
联 系 人:钱含冰、庄亦农、张立新
电 话:0512-67629433转8011分机
E-mail: szjtsws@126.com
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邮编:215007
电话:0512-68125717
10.其他
10.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10.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10.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10.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的四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按电子交易平台流程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10.5 特别说明
(1)开标时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3)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 《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 《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准。《公路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3C/strong%3E%3Cstrong%3E%EF%BC%89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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