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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朝阳路2号停车场建设项目(ESBD-202511FJ-005001001)招标公告

朝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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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朝阳路2号停车场建设项目(ESBD-202511FJ-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BD-202511FJ-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朝阳路2号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25〕3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兴丰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兴丰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铭宸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巴东县信陵镇朝阳路财政局后侧原羽毛球馆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朝阳路2号停车楼,建筑占地面积802.76平方米,建筑面积1889.45平方米,共设置停车位54个以及公共卫生间和管理用房。配套建设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5

  合同估算价:4396785.19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1.3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须提供“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根据《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委仲裁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2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1) 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 (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它材料。投标人应将《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1-15至2025-12-05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0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6.2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4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黄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0718-4334676

  备注:

  招标人:巴东县兴丰城市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铭宸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巴东县信陵镇茶圣路4-3号

  代理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朝阳路 46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4334676

  代理联系电话:13402752277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21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4334526

2025年11月14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工程已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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