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保洁服务采购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保洁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公开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保洁服务采购
1.2采购人: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随州市曾都区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保洁服务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含项目含桃源公园、月亮湾景观带公园、明珠公园、桃园美好生活中心、文忠大道、六草屋大道、新工一路、裕民大道南北段,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随州市曾都区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项目范围内清洁服务、(非建筑)垃圾收集、四害消杀等。
2.2服务期限:27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随合同签订日期相应调整)。
2.2服务期限:27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随合同签订日期相应调整)。2.3服务地点随州市曾都区,包含文忠大道、桃园公园、月亮湾公园、景观带、新工一路、六草屋大道、明珠公园、裕民大道-南段、裕民大道-北段、桃园市场。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按照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质量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符合以上要求的审计报告,并且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不接受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服务开始时间或合同服务结束时间任一在本时间范围内的,均符合要求)具备至少2项正在实施的保洁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周期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署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除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实际项目实施合同或验收单或发票或能证明已实施的其他资料等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或处罚书落款日期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近3年内无重大相关服务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无因违约被终止合同或被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
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及网站查询截图。
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及网站查询截图。④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及网站查询截图。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评审结束前,有权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并由评审小组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根据开展具体项目服务工作时采购人要求和数量,足额保质配备。
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
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8日17:00:00。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进行项目报名
4.2.2供应商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不需要上传报名材料。
4.3采购文件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4.4采购文件获取登录平台参与的项目信息。
4.5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供应商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6供应商完成费用支付后即报名成功,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
4.7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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