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高新区段)四新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监理标
招标公告
聊城市东昌府区(高新区段)四新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经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以“ 聊高新行审投资政投(2025)3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聊城高新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监理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治理河段进行开挖疏浚、护砌边坡、改建(提升)水闸、改造管理道路及绿化工程等内容。
东昌府区(高新区段)四新河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工程施工、监理、跟踪审计、质量检测等相关技术服务。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聊城市东昌府区(高新区段)四新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内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工程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7.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聊城市东昌府区(高新区段)四新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13.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1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15.其他证明材料(符合《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字〔2020〕22号)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
其他工程标: 跟踪审计标
标段内容:
对聊城市东昌府区(高新区段)四新河综合治理工程进行造价跟踪审计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4.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质量检测标: 质量检测标
标段内容:
对聊城市东昌府区(高新区段)四新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所需原材料检测、中间产品检测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测等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对桩号22+686~26+606河段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清淤疏浚,总长度3.92km;S710老桥桥墩进行拆除并护砌,护砌总长度60m(左、右岸);对桩号23+960~24+560左岸,宋郎村东侧堤顶道路及宋郎桥两侧引桥进行改造,总长度600m;涵闸改建2座,涵闸提升3座;绿化主要内容:1.滨河道路两侧路肩行道树进行补植;2.路肩行道树下的地被补植;3.S710许营桥节点区域的景观风貌进行重点提升。
财政投资
6.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6.2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3本项目全部为电子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1-13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确认。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大路226号)开标席位405-05
9.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解密结果进行确认的。
| 招标人: 聊城高新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 聊城市水利局 |
| 联系人: 孙先生 | 联系人: 李文新、张程程、韩璐 | 联系电话: 0635-8204995 |
| 联系电话:13406344599 | 联系电话:15065523063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5065523063@163.com | |
| 地址: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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