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25YX043 排水一区环保隐患专项治理罗茨鼓风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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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5YX043 排水一区环保隐患专项治理罗茨鼓风机(招标编号:NZZ251208-2317-106263)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罗茨鼓风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25YX043 排水一区环保隐患专项治理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罗茨鼓风机 | 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近5年(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0日,以合同交货期为准)至少具有2台及以上、流量≥4000m3/h 、压升≥65kPa的罗茨风机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业绩表需至少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合同交货日期、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证明材料需按业绩表顺序提供清晰可识别的签章版合同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并提供合同和发票的对应关系清单)、签字版技术协议(附件)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偏离应在标前澄清并以澄清答复为准,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2)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 ① 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② 工厂具备与合同电机相同电压等级、额定功率的试车条件,工厂试验使用合同电机、合同底座、合同联轴器; ③ 风机振动不大于7.1mm/s,轴承箱温度不大于65℃; ④ 现场距离设备1米处噪音小于85dB(A),必要时应采取隔音措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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