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781-00458
二 、 项目名称: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供暖煤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海交警大队采购取暖用煤(原煤)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火旺煤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凌河街道办事处凌北村
中标(成交)金额:680(元)
评审报价:68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凌海交警大队采购取暖用煤(块煤)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火旺煤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大凌河街道办事处凌北村
中标(成交)金额:780(元)
评审报价:7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海交警大队采购取暖用煤(原煤)
货物类
名称:凌海交警大队采购取暖用煤(原煤)(凌海交警大队采购取暖用煤(原煤))
品牌:九焱
规格型号:按照采购人要求供应
数量:330
单价(元):680.0000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凌海交警大队采购取暖用煤(块煤)
货物类
名称:凌海交警大队采购取暖用煤(块煤)(A07040199其他煤炭采选产品)
品牌:九焱
规格型号:按照采购人要求供应
数量:100
单价(元):7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冬玲、梁雪松(包组编号:001)
潘冬玲、梁雪松(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海交警大队采购取暖用煤(原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文件【2011】534号文规定收取。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费,如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 元,按 5000 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凌海交警大队采购取暖用煤(块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文件【2011】534号文规定收取。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费,如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 元,按 5000 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凌海市国庆路11号
联系方式:0416-8109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4-9号
联系方式:0416-362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玲
电 话:0416-36298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凌海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供暖煤采购项目谈判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凌海交警大队采购取暖用煤(原煤)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火旺煤炭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火旺中小企业声明函001.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凌海交警大队采购取暖用煤(块煤)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火旺煤炭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火旺中小企业声明函00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