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浑善达克沙地防沙治沙良种繁育科创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25302025070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蓝旗浑善达克沙地防沙治沙良种繁育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锡林草字〔2025〕2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治区防沙治沙基金,项目建设单位为正蓝旗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招标代理为锡林郭勒盟海能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正蓝旗浑善达克沙地防沙治沙良种繁育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正蓝旗五一种畜场
2.3招标规模:建设正蓝旗浑善达克沙地防沙治沙良种繁育科创中心,占地160.06亩,其中防沙治沙科创中心面积为9亩:温室大棚良种繁育园面积19.52亩(12栋温室大棚19.41亩、1间管理用房改建0.11亩);良种示范园占地131.54亩。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2025年9月8日至2027年9月8日)
2.5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项目标段划分、建设内容及招标控制价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 名称 | 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1 | 施工标段 |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371.2243 |
2 | 监理标段 | 正蓝旗浑善达克沙地防沙治沙良种繁育科创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全过程监理 | 75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分工和责任等。
(2)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5)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6)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作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者奖项,不累计加分。)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