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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鹤岗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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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50725GC00010054

1.招标条件

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2]827号)批准,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3]298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桦界至桦南勃利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127号)批准,建设资金项目总投资104245万元,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及桦南县人民政府自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桦南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佳木斯市桦南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G201国道鹤大公路(K108+374)处(佳木斯和桦南县交界处),沿既有旧路布线,经明义乡,于东辉村南侧跨越G11鹤大高速,于共和村东侧辟新线至新生村南侧回归旧路,经五分村,于六分村南侧辟新线绕越桦南镇,跨越牡佳铁路及鹤大高速,至五一村西侧回归旧路,经七虎力大桥后辟新线,绕越种畜一分场后回归旧路,下穿牡佳高铁既有框构桥,经种畜三分场,于南太平村南侧辟新线至达连泡村南侧回归旧路,止于国道鹤大公路K187+899处(桦南县和勃利县交界处铁山村)。全长79.525公里,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5米,挖方数量482613立方米,填方2188301立方米,路面面积为834013平方米,路面结构方案为:上面层:5厘米AC-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厘米AC-20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基层:32厘米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厘米4.0%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功能层:20厘米级配碎石(中湿段设置);全线共设置桥梁16座,其中:大桥499.2米/3座,中桥56.54米/1座,小桥302.1m/12座,设置钢筋混凝土箱涵111道;共设置主线分离式立体交叉4处(完全利用1处),平面交叉130处;设置交通量观测站2处,养护道班2处(房建工程1059平方米),港湾式公共汽车停靠站18处(36座)。

2.3建设工期:预计工期为2025年9月29日—2027年9月29日,共计731日历天,上述计划施工工期为暂定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应为按代建合同条款执行。

2.4计划代建服务期:代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包含开工前的准备阶段)。其中,有效施工期正式开工共48个月,施工阶段代建服务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代建服务期24个月以及施工安全、环保及施工图设计所有工程项目内容。

2.5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后期项目审计工作管理服务等,为实现招标人需求目标而需提供的代建管理专业服务,贯穿于项目开工建设直至竣工决算的全过程。

2.6工作内容: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工程管理(含质量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竣工验收、档案管理、交付管理、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代建范围(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范围)为:协助业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招标工作、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组织交工验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并负责落实整改,配合业主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合同管理,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组织中间验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归档等工作;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及审计工作;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7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鉴定优良;房建工程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合格。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9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为:DJ1,最高投标限价7788186.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3.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代建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各1人(不可1人多职):应有10年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且具有高级及以上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具有1项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相关工作可以是监理、工程代建、全过程咨询、设计咨询、招标代理咨询、委托管理、PPP、EPC总承包、BT、BOT、PMC、BOOT、BTO、ROT等),(业绩证明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责任登记表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注: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道桥等专业职称。)

3.3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承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相关工作可以是监理、工程代建、全过程咨询、设计咨询、招标代理咨询、委托管理、PPP、EPC总承包、BT、BOT、PMC、BOOT、BTO、ROT等)。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业绩应为联合体成员业绩之和(业绩证明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

3.7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0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5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09时00分。

5.4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s://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818号市政府3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 话:0454-6770008

招 标 人: 桦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黑龙江省桦南县金辉大街前进路15号

联 系 人: 金先生

联系电话:13091637315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陈永久、黄兵 

电话:0451-8188888817745649000

电子邮件:975989795@qq.com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投标人不得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承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相关工作可以是监理、工程代建、全过程咨询、设计咨询、招标代理咨询、委托管理、PPP、EPC总承包、BT、BOT、PMC、BOOT、BTO、ROT等)。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业绩应为联合体成员业绩之和(业绩证明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提供承诺)

②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提供承诺)

③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④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4资格审查资格(代建项目主要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

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

1

应有10年以上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且具有高级及以上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具有1项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责任登记表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中撤离,并提供承诺: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承诺格式可自拟)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1

注:1.需提供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身份证及职称证扫描件以及本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的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以上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或)聘用协议。并且提供承诺: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承诺格式可自拟。

2. 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可以是监理、工程代建、全过程咨询、设计咨询、招标代理咨询、委托管理、PPP、EPC总承包、BT、BOT、PMC、BOOT、BTO、ROT等。

3. 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道桥等专业职称。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 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代建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文件规定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同时满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 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1)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1

2. 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标段内各分项目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各分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 1.2

资格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 1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代建管理服务实施性组织计划(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10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本次招标控制价见前附表。

2、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有效投标报价(不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中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和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剩下的有效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将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去掉的报价不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但参与下一步评标。

2.2.3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4(1)

代建管理 服务实施 性组织计 划(技术 建议书)

45分

代建管理框架

思路

5 分

代建管理框架思路一般,得3分;较好,得3 (不含) ~4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4(不含)~5分。

质量、工期、投

资、安全、合同、

环保管理控制

等措施

15 分

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9分;较好,得 9(不含)~12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12(不含)~15分。

项目代建大纲

(或项目代建方

案)和措施

10 分

项目代建大纲(或项目代建方案)和措施一般,得6分;较好,得6(不含)~8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8(不含)~10分。

工作管理控制 措施

10 分

工作管理控制措施一般,得6分;较好,得6(不含)~8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8(不含)~10分。

重点难点分析 合理化建议

5 分

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一般,得3分;较好,得3(不含)~4分;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4(不含)~5分。

2.2.4

(2)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 率×100×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 的中分值; E1=0.2;E2=0.1。

2.2.4(3)

主要人员

30分

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6分;

增加1项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加4分,最多加4分。

(相关工作可以是监理、工程代建、全过程咨询、设计咨询、招标代理咨询、委托管理、PPP、EPC总承包、BT、BOT、PMC、BOOT、BTO、ROT等)

(业绩证明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责任登记表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6分;

增加1项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加4分,最多加4分。

(相关工作可以是监理、工程代建、全过程咨询、设计咨询、招标代理咨询、委托管理、PPP、EPC总承包、BT、BOT、PMC、BOOT、BTO、ROT等)

(业绩证明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责任登记表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代建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满足人员资格最低要求,得6分;

增加1项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加4分,最多加4分。

(相关工作可以是监理、工程代建、全过程咨询、设计咨询、招标代理咨询、委托管理、PPP、EPC总承包、BT、BOT、PMC、BOOT、BTO、ROT等)

(业绩证明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责任登记表或交工验收证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2.2.4

(4)

其 他 因 素

业 绩

10分

业绩

10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1)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每增加(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相关工作可以是监理、工程代建、全过程咨询、设计咨询、招标代理咨询、委托管理、PPP、EPC总承包、BT、BOT、PMC、BOOT、BTO、ROT 等)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注:同一项目只能加一次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业绩应为联合体成员业绩之和。(业绩证明可以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

履 约 信 誉

5分

履约信誉

5 分

①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

注:1.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代建项目主要负责人个人业绩不设年限要求。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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