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正为技术有限公司受郑州经开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片区开发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2026-2027年度)进行谈判采购,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园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片区开发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2026-2027年度)
2.2项目编号:ZWJS-2026-067;
2.3项目概况:郑州经开城发建设有限公司和中投信联(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牵头人)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作为本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开展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工作,本项目旨在择优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服务商,负责项目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财务决算审核及服务费用确认工作;
2.4服务地点:郑州市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福山路以南,兴国路及鲲鹏路连线以北,青州大道以东,雁鸣大道以西的合围区域;
2.5招标范围:负责项目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财务决算审核及服务费用确认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7服务期限: 2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符合采购人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响应文件中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本项目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投标,以分所投标的,须提供财政部门颁发的分所执业证书及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仅可由总所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总所、各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证书,具备高级会计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倒推6个月(含公告发布当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承诺该人员在投标有效期内属于本单位员工,不得更换,若承诺不实,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2 业绩要求
3.2.1企业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基础设施或园区市政配套建设项目的审计或决算工作(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其中合同协议书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双方盖章页。)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基础设施或园区市政配套建设项目的审计或决算工作的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其中合同协议书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双方盖章页,若合同中未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提供有负责人签字的成果文件或委托方的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能重复。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声明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近三年来(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或取消期内的情况。(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2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供应商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须提供相关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响应及成交资格。
开标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供应商查询不一致情况,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查询结果要截图打印作为采购档案一部分进行保存)。
3.5其他要求
3.5.1供应商未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未因成果虚假、违规操作等被行政处罚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同类项目中没有因违约被业主解除合同或通报批评。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未被上级机关处罚或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造成重大审计失败案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自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之后,截图须显示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东变更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响应及成交资格。)
3.5.3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供应商承诺,格式自拟)
3.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10 月 30 日至2026年 11 月 05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需提供获取谈判采购文件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获取方式:
①现场获取:提供上述资料以及文件费缴纳凭证截图(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到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中央广场A座1002室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②远程获取文件:
远程获取的供应商请将以上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wjs2015@[链接]。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文件费缴纳凭证截图(保证电话可联系,因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及接收谈判采购文件的邮箱地址,谈判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4、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户名: 正为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9550881310161350097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支行。售后不退。
5、潜在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 11 月 0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中央广场A座10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 11 月 0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中央广场A座1002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经开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大道99号电商总部大楼11层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0371-6080696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为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庙李商务大厦10层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方式:0371-55966639
3、监督单位
名称:纪检监督部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开第十九大街科技创新园4号办公楼A座7层719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1-60806961
附件:书面承诺
正为技术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
书面承诺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单位近三年来(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或取消期内的情况。
2.我方非联合体投标(适用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3.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4.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投标、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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