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12860
二 、 项目名称:沈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3层、4层、9层
中标(成交)金额:15,444,000(元)
评审总得分:94.2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项目(C05019900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服务范围:大额保险适用于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服务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要符合项目基本要求,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医学专业人员。 投标人应抽调人员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配合医保行政部门做好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交叉互检、医保行风评价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支撑。 投标人应加强自身信息系统建设。要在30天时间内完成网络搭建,60天内系统接口完成系统对接,信息系统能够正式使用。要做好信息系统安全和数据保密工作。 投标人要本着便民、高效原则,通过以下服务场所做好大额保险服务工作: (一)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二)保险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的联合办公场所; (三)经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同意的其他形式。 大额保险服务场所应配备具有明确标示的柜台和服务人员,应具备理赔申请、信息查询、政策咨询、投诉受理、政策宣传等服务能力。 投标人应建立大额保险服务队伍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保证服务人员每年接受大额保险、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累计不少于40小时,并记入培训档案。 投标人大额保险信息系统应具备信息采集与变更、支付结算、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并实现与财务系统数据的自动流转,确保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一致。 投标人应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取得支持,推进大额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及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之间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实现被保险人信息和医疗行为、诊疗信息、医疗费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投标人原则上应向被保险人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建立符合大额保险业务特点的理赔回访制度。保险公司可通过服务场所、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等渠道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大额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向社会公众公布大额保险的保障责任、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理赔流程及联系方式、咨询投诉方式,切实维护好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规范做好大额保险理赔档案管理,可采用电子档案方式将招投标文件、项目协议及合同、承保及理赔纸质材料等文字资料扫描入档。 每年将对投标人进行保险项目执行情况考核,每年得分达标的将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营成本(含盈利率)进行结算,85分(含)以上为达标。得分不达标的,当年的运营成本(含盈利率)扣减0.5%。有两年以上考评不达标的商业保险机构,在我市下一次招标过程中,适当进行扣分处理,以激励商业保险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服务时间:保险合作协议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 2026年至2028年(3个自然年度)
服务标准:大额保险适用于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大额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具体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医保发〔2019〕1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如有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商业保险机构的运营成本及盈利率,根据招投标结果中的“服务价格明细表”内报价内容在合同中载明。 建立大额保险业务收支结余和政策性亏损的动态调整机制。当年大额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由商业保险机构返还医保基金;因医保政策调整等政策性原因造成当年大额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由医保基金和商业保险机构分摊,具体分摊比例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比例在合同中载明;非政策性原因造成当年大额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 大额保险资金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年一季度按当年1月末参保人数计算的当年总保费85%进行划拨,未划拨的保费在次年一季度清算后,进行一次性划拨。 中标人大额保险收、支账户的开户行与医保基金专户开户银行保持一致,不得私自将保费转移至其他银行账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芦春杰、张喜春、刘圣惠、祝莹莹、杨学斌(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宁南街11号
联系方式:024-22522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228900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坤
电 话:024-2289665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项目JH25-210100-12860-2变更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1.本国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国内产品证明材料.pdf
2.其他:排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