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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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湖新城农贸市场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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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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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3-331102-04-01-72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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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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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丽水莲都经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高超波
电话:0578-280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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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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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05-1211室
联系人:郭玲玲
电话:0578-217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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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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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湖新城农贸市场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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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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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 3.1具有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4在 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 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D等级及以上(以“丽水市智慧工地系统”公布的监理企业2025年9月份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建或预中标工程不超过2个,且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丽水市本级、开发区和莲都区范围外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10 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锁定。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13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4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含丽水市外)且在限制期内”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15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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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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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湖新城农贸市场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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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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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地面积约 11837.38 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692.99㎡,其中地上面积15752.42㎡,地下面积 4940.57㎡。其中农贸市场面积2449.49㎡,商业面积1783.65㎡,酒店面积7269.55㎡,餐饮面积3044.68㎡,及架空层、卸货区及设备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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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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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湖新城农贸市场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配合甲方询价工作、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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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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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湖新城农贸市场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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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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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1101116001759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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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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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9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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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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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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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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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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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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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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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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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9-11至2025-10-11,获取方法:2025年9月11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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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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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0-11,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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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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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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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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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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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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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8-2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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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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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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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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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8: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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