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6812025000243
二、项目名称:G108、成德大道、旌江干线、智能交通(第二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其附属交安设施维护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富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2号2栋5层23号 | 858,000.00元 | G108、成德大道、旌江干线、智能交通(第二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其附属交安设施维护(下浮率):0.99%
| 98.6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富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C99000000 其他服务 | G108、成德大道、旌江干线、智能交通(第二期)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其附属交安设施维护 | 本项目维保服务包括广汉市辖区内的所有已移交广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管理的道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的外场设备设施及在质保期外的“电子警察”设施设备。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相关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相关内容 | 一年或项目预算金额使用完毕,先到为准。(每个合同期验收合格且在保证财政资金预算的前提下政府采购合同可续签两年,但均一年一签。成交价格不予调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 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相关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卿烈贵、李应飞、夏至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收取。
2、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关于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要求领取成交通知书。代理服务费交款请转至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行。银行账号:22226001040005643。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7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广汉市北京大道三段8号
联系方式:0838-5302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1号
联系方式:0838-265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老师
电话:0838-2657777
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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