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6〕5号)
一、项目编号: HB2025033602230002
二、项目名称: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护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博雅盛世C区B座2607
被投诉人: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四水厂路18号
被投诉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祥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柏林南路120号铂林商务楼7楼701室
四、基本情况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安保服务外包项目”于2025年5月13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6月6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月13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祥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6月18日,河北护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质疑。6月27日,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7月9日,河北护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河北祥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河北祥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不实,涉嫌弄虚作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事项2受理后发现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6〕5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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