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荣大路跨东新开河桥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荣大路跨东新开河桥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DFHT2025-0501-GC04 | |||||||||||||||
建设单位 |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东荣大路跨东新开河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0 | 投标最高限价 | 勘察费:下浮率区间0%至100% 设计费:下浮率区间0%至100% 施工费:下浮率区间0%至100% | |||||||||||
开标日期 | 2025-06-24 09:00:00 | 开标地点 | 207 | |||||||||||||||
中标工程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勘察【岩土、测量、物探等】、设计和施工,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施工图设计服务、基坑支护设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以初步设计为依据,预算不得超过概算投资。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建工集团吉泓建筑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周期为中标后15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计划工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近期单幅三跨桥梁施工 | 勘察费:下浮率1% 设计费:下浮率1% 施工费:下浮率1.2% | |||||||||||||
第二名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境和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岩土工程乙级、工程测量乙级、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周期为中标后15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计划工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近期单幅三跨桥梁施工 | 勘察费:下浮率1% 设计费:下浮率1% 施工费:下浮率1.06% | |||||||||||||
第三名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设计周期为中标后15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计划工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6年6月30日,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近期单幅三跨桥梁施工 | 勘察费:下浮率0.6% 设计费:下浮率0.6% 施工费:下浮率1%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桥梁工程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桥梁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 /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5年06月25日 至 2025年06月27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吴国伟 | 联系电话 | 0431-805193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辛华军 | 联系电话 | 0431-85210229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人 | 刘嘉雯 | 联系电话 | 0431-88779829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世纪大街快速路工程(自由大路-生态广场立交)及其他配套工程勘察设计、2019 年吉林省安图县松江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3 年市本级第一批工程总承包 | 丙三路(人民大街-九台路)道路排水工程总承包 | ||||||||||||||
2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一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世纪大街快速路工程(自由大路-生态广场立交)施工八标段工程总承包 | 东部快速路南延长线工程总承包 | 2020年农安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3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医药食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水、热、气)、新材料片区平陵片区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首期道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 山水大道(卡伦段)二期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延吉市净水厂及供水管线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大亚湾区智慧公交候车亭建设改造项目设计 | / | / | ||||||||||||||
2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合江县符阳街道建设路社区少岷南路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 | / | ||||||||||||||
3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长春市重点采煤沉陷区卡伦接续产业园机场路(卡伦段)道路及排水工程一标段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朱维刚 | 正高级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AD242200124 | / | ||||||||||||
2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曹建勇 | 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吉1512013201413858 | / | ||||||||||||
3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贾松宇 | 高级工程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吉1222007200700778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转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 | 0431-89965008 | |||||||||||||
2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3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8.40 | ||||||||||||||||
2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8.20 | ||||||||||||||||
3 | 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50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