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八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250814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庆市水务局以《大庆市水务局关于肇州县八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庆水发【2024】2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肇州县水务技术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肇州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1)土坝除险加固:重建上游砼板护坡、下游坝体滑坡段挖除重建填筑、新建坝体和坝基截渗工程、重建下游贴坡排水体新建排水沟、排水体以上坝坡新建碎石护坡,增设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移除上游坝坡混凝土电线杆和下游坝坡木质通讯线杆。
(2)泄洪闸除险加固:泄洪闸原位拆除后扩建,由进口护砌段、进口U型槽段、闸室段、陡坡段、消力池段、海漫段组成。泄洪闸共3孔,总净宽9米,闸底坎高程136.00米,闸顶高程 143.00米,交通桥顶高程142.60米。消力池深度 1.6米,消力池长度27米,底板厚度1.5米,海漫长度50米,防护型式采用格宾石笼 50厘米,砂砾石垫层15 厘米及无纺布一层。
(3)右坝肩排水沟整形防护:对坝体附近现有排水沟进行整形护砌。护砌长度为150米,其中土坝上游整形护砌50米,土坝下游整形护砌100米,护砌型式为格宾石笼30厘米,砂砾石垫层 10 厘米,土工布一层。
(4)增设水库工程信息化建设:通过构建工程数字孪生平台与信息化基础环境,开发防洪四预智能调度、工程安全智能分析预警等智能应用系统,构建工程防洪“四预”智慧体系,提高预报预警精度,仿真模拟防洪调度过程、制定调度方案,基本建立水库全要素、全天候管理的水库现代化运行管理信息系统。
总工程量为11.24万立方米,其中:土方开挖为3.06万立方米,石方拆除为0.38万立方米,土石方填筑为6.72万立方米,混凝土为1.08万立方米。
2.2建设地点:肇州县。
2.3建设工期:计划工期: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12月30日,共47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水土保持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完工的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工程保修期1年)。
2.7招标控制价:121.7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a.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b.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工程建设的需要,并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需要的监理人员。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shixin/%EF%BC%89%E6%88%96%E5%90%84%E7%BA%A7%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B1%E4%BA%AB%E5%B9%B3%E5%8F%B0%E4%B8%AD%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8%E6%8F%90%E4%BE%9B%E6%8A%95%E6%A0%87%E4%BA%BA%E5%9C%A8%E7%BD%91%E7%AB%9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7%9A%84%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F%BC%89%EF%BC%9B%3C/p%3E%3Cp%3E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6%8A%95%E6%A0%87%E5%8D%95%E4%BD%8D%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7%90%86%E4%BA%BA%E5%8F%8A%E6%8E%88%E6%9D%83%E5%A7%94%E6%89%98%E4%BA%BA%E6%98%AF%E5%90%A6%E5%AD%98%E5%9C%A8%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8%A1%8C%E4%B8%BA%EF%BC%8C%E5%B9%B6%E6%8F%90%E4%BE%9B%E5%B8%A6%E6%9C%89%E6%8A%95%E6%A0%87%E4%BA%BA%E5%85%AC%E7%AB%A0%E7%9A%84%E6%97%A0%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6%89%BF%E8%AF%BA%EF%BC%8C%E5%A6%82%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8%A1%8C%E4%B8%BA%EF%BC%8C%E4%B8%A5%E7%A6%81%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88%E6%8F%90%E4%BE%9B%E6%8A%95%E6%A0%87%E4%BA%BA%E5%9C%A8%E7%BD%91%E7%AB%99%E4%B8%AD%E6%9C%AA%E5%AD%98%E5%9C%A8%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8%A1%8C%E4%B8%BA%E7%9A%84%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F%BC%89%EF%BC%9B%3C/p%3E%3Cp%3E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09时0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肇州县水务局
电话:0459-8522426
招标人:肇州县水务技术保障中心
地址:肇州县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9-852432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C座7层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51-8851557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