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011120250003D6001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52011120250003D6001001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首次公告日期
:2025-07-16 15:50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更正日期 :
2025-07-233、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根据《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2.3款的规定,招标人就《G320花溪青岩至燕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2号补遗书。投标人应一并阅读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具体补充或修改如下:
一、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增加:(13)本项目原有1号(弃土方量1万方)弃土场,因特殊原因导致1号弃土场无法使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在投标时须将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二、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条:
修改为:10.14.1 若中标人自愿填报的纾困资金比例大于零,则在本施工周期内,应根据纾困资金额度与发包人协商在纾困项目库中选择确定纾困项目,并在签订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纾困项目确认函。若与其他纾困项目的承包人选择的纾困项目重叠,且纾困资金合计金额超过纾困项目所需,则在签订《纾困资金协议》前,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调剂确定纾困项目。纾困项目库由发包人根据上级统筹确定,并在投标人中标后提供。
10.14.2 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28日内,与纾困项目的施工承包人签订《纾困资金协议》,且不应对协议实质性内容进行调整。《纾困资金协议》签订后14日内,中标人应将《纾困资金协议》向招标人备案,并报送纾困项目发包人。中标人应按照《纾困资金协议》约定向纾困项目的施工承包人支付纾困资金,在纾困资金支付后14日内将纾困资金支付凭证向招标人备案。
三、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履约保证金第(2)条:
修改为:(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履约保证金按下表予以相应减免:
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等级 | AA | A | B | C | D |
履约保证金减免幅度 | 40% | 20% | 0% | ||
需缴纳的履约担保金额 | 6% | 8% | 10% |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澄清文件及持续关注发布的相关澄清通知。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3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6号联 系 方 式:
0851-8592966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
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178号茅台国际商务中心A栋22楼联 系 方 式:
19358606216